2019大兴区公租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公告

导语 大兴区现将11个公租房项目共计570套剩余房源,采取网上登记的方式,面向大兴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进行快速配租,具体公告如下。

2019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开展快速配租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情况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民函﹝2018﹞163号)文件精神,现将11个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采取网上登记的方式,面向大兴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进行快速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570套。其中大套型207套,中套型78套,小套型285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对象

  (一)分组配租

  本次配租按第一序列家庭、第二序列家庭分组进行配租。

  第一序列家庭:2019年6月30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

  第二序列家庭:2017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二)配租对象资格变更

  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人口、住房、婚姻、优先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2019年6月20日10:00至6月28日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所在地街(镇)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变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家庭变更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家庭,不得办理签约入住,选房结果视为无效。其中,家庭增加或减少保障人口的,需重新填写《申请核定表》,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重新审核,取得市级变更备案资格的家庭可办理签约入住工作。

  三、配租排序原则

  (一)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第一序列家庭先配租,第二序列家庭后配租"的总原则进行配租。第一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配租完成后,第二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进行配租。

  (二)排序原则

  两个序列家庭分别排出各序列的选房顺序,具体选房顺序由登记系统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优先家庭范围

  优先家庭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统称"三房轮候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1.第一序列家庭:

  2019年7月8日 10:00-7月11日 12:00。

  2.第二序列家庭:

  2019年7月15日 10:00-7月19日 12:00。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登记。

  (三)登记标准

  申请家庭按照下表中载明的登记标准,只可选择一种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四)登记线下确认

  第一序列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19年7月8日10:00至7月11日12:00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的家庭本次登记结果无效。

  (五)登记结果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的选房顺序将依据登记系统排序规则及第一序列家庭提交的证件材料为准。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最终选房顺序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大兴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对已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需经民政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网上登记家庭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选房入住。

  六、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88150800;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租房项目服务站:金科嘉苑56894133、格林云墅56458810、西红门理想家园57105266、金融街融汇 89281081;明发集团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1256666;北京联港置业有限公司: 612524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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