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房选房公告

导语 北京怀柔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房摇号结果已经出来,该项目将于2018年12月15日上午10:00至12:00,在北京市怀柔区北京贝特公寓进行集中选房活动。

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房公告

  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18年12月15日上午10:00至12:00,在北京市怀柔区北京贝特公寓进行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全程公证。(碧桂园中心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详见附件 1)。为方便购房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购房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项目情况介绍

  1.开发企业: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碧桂园中心(建筑物核准名称:碧桂园中心)

  3.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18)73号

  4.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

  5.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政府持有剩余35%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6.房源套数:项目房源共270套,主要户型约86-118平方米二居。本次申购房源范围为1号楼(90套)及2号楼第3单元(60套),共计150套

  7.销售均价:含全装修费用20000元/平方米

  8.项目位置: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张各长村,京密路与永泰街交汇处东南侧。

  9.规划设计标准:碧桂园中心项目于2017年8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居住建筑规模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中明确本项目住宅全部为政策性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因此,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不适用于本项目。

  10.房源详细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了解(咨询热线010-80990088)。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选房认购阶段

  时间定于2018年12月15日上午10:00至12:00,在北京市怀柔区北京贝特公寓进行集中选房活动。所有审核通过的家庭在9:30开始签到进场。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选房工作安排

  根据本项目房源安排,将按摇出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选房家庭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附件2:《碧桂园中心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

  开发企业将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8日开始根据摇号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参加选房活动,请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

  本次申购如有剩余房源,以及2号楼第1、2单元房源,由区政府另行研究处置。

  (三)申购家庭须提交的材料

  1、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2)社保、纳税家庭,还需提供5年的社保或5年纳税证明(留原件)。

  (3)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4)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6)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7)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2、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3、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定金10万元,并签订《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

  为保证顺利付款,储蓄卡中除定金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次日12:0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三、特别说明

  1.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7㎡,销售价格为20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7㎡×20000元/㎡=1740000元。

  2.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3.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

  选房家庭应按《碧桂园中心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附件2)。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姓名,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

  每户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当日12:00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4.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5.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我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6.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最后一步所需下载打印签字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我司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家庭购房申请表》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

  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为已婚的,应夫妻双方到场与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7. 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于2018年12月18日前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8.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公告》,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我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请申购家庭详细了解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具体可查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

  附件:

  附件1 碧桂园中心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附件2 碧桂园中心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

  北京京碧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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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相关:

怀柔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房项目
申请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申购登记公告
项目位置+套数+价格+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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