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通和家园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导语 通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通州区通和家园共有产权房于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开放申购登记,下面为您带来通州通和家园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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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通和家园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一)申购家庭应满足的条件

  本项目的申购对象为以下三类家庭:

  1、第一类通州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通州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到 2018年12月10日(含))。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需在通州区有稳定工作且申购当月(2018年11月)前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3年(含)以上。

  2、第二类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请条件如下:

  (1)满足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条件。

  (2)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

  (3)在通州区稳定工作,申请当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通州区,且申请当月前2018年11月)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3年(含)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需在有效限期内)。

  “在通州区稳定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起(2018年11月)向前递推连续3年及以上(不含补缴)在通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申购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通州区,即认定为“在通州区稳定工作”。

  3、第三类满足上述条件的通州区人才家庭

  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中的一至六类人才家庭。人才认定标准由区人力社保局认定。

  符合申购条件及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中的一至六类人才,应在网上进行申购登记同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终审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注明经办人及其联系电话,由区人力社保局汇总后于申购登记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至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汇总名单需附电子版),地点:通州区车站路47号三层301房间。未进行申报的,不纳入本组范围。

  点击查看:通州区人才认定标准分为哪六类人才?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本次申购家庭分为三组进行房源安排:

  第一组:申请人为通州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及申请人在通州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

  第二组:申请人在通州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

  第三组:申请人为认定的通州区人才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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