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办理?操作指南

导语 医保不在本市的小伙伴们,不论您是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还是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都可以使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不用再为异地报销医药费跑腿啦~大大减轻了看病就医的负担。那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该如何办理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指南

  “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只需要以下四步,您就可以在北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啦~

  第一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您可以登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备案登记: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直接结算需预先在参保地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您需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线阅读《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之后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交由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的由街道社保所代为办理)进行备案登记。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

  第三步,住院卡激活:

  如果您之前没有持社保卡在本市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您所在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的由街道社保所代为办理)需持您的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卡的“住院卡激活”手续。

  第四步,持卡就医: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您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就可以持您的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了。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就医地相关流程。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已办理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具体办理事宜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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