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24时起北京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30元

导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9月30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3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9月30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30元;

  89号汽油由每升7.17元调整为7.35元,提高0.18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66元调整为7.85元,提高0.19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15元调整为8.36元,提高0.21元;

  0号柴油由每升7.35元调整为7.55元,提高0.20元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元/吨

非配送制,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9480

9382

9780

7.35

92号汽油

10067

9963

10367

7.85

95号汽油

10654

10544

10954

8.36

0号柴油

8425

8338

8725

7.55

-10号柴油

8949

8856

9249

8.01

-20号柴油

9385

9288

9685

8.39

-35号柴油

9734

9633

10034

8.69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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