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海家园共有产权房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次集中选房公告

导语 此次面向东城区和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销售的绿海家园项目房源共计665套,经过第一轮销售,现剩余房源161套。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组织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进行二次集中选房工作。

  绿海家园项目位于昌平区旧县村,套型主要为约53-57平方米一居共136套、约80平方米二居共25套,毛坯交房,销售均价18000元/平方米。

  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政府持有剩余50%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选房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活动将通知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3301号-7111号到场参加选房咨询会及选房活动。

  特别提示:所有可以参加本次选房的申购家庭都将接到开发企业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所拨打的电话通知,请各选房号段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

  如房源选完,开发企业将及时通过短信通知到场时间表中后续申购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特别说明

  1、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绿海家园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销售价格为18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90㎡×18000元/㎡=1620000元。

  2、购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参阅附件2《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到场时间表》。

  3、购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4、购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口的,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居住证或者居住卡);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5、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4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4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6、购房家庭应按《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到场时间表》(附件2)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17: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7、每个购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8、每个购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人可同时进行选房。

  9、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10、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银联”标记的储蓄卡,持卡人必须为购房人之一,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日17:0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1、购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未在开发企业规定时间内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了保证购房家庭能顺利完成选房,开发企业将于4月20日在昌平区朋博体育馆( 智通路16号,花雨汀小区东侧)进行选房前集中咨询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提供项目信息介绍(购房手册发放及讲解)、选房流程介绍、贷款情况咨询、购房款交纳的时间及相关要求、购房家庭在购房时常遇见的相关问题介绍,由于场地有限请购房家庭按《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咨询会到场时间表》到场(详见附件4)。

  3、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购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所选项目购买资格。

  4、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最后一步所需下载打印签字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5、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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