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通州区卫生计生乡村医生招聘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及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导语 “乡村医生岗位”专指在农村地区的村卫生室,为辖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岗位。

  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

  通州区卫生计生委面向社会,正公开招募乡村医生岗位人员20人。

  “乡村医生岗位”专指在农村地区的村卫生室,为辖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岗位。

  01

  招募范围及数量

  招募范围:永乐店、于家务、漷县、宋庄、潞城、西集等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合计招募 20 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02

  岗位职责

  1.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 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转至乡镇以上医疗机构。

  4.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03

  岗位待遇

  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基础上,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基本补助标准为每月3500元。

  其中60%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40%为承担基本医疗和使用基本药物的补助。补助额度的40%按月发放,60%经考核合格后按结果发放。

  04

  招募条件

  基本要求:

  1.男年龄≤55岁,女年龄≤50岁。

  2.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

  3.全科、内科、中医(除外科)等专业优先。

  4.具备与乡村医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无不良执业记录。

  5.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6.有运营村卫生室能力和所需资金(比如采购药品时需要提前垫付的药费等经营周转费用)。

  05

  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证明自身业务水平的相关材料。

  06

  招募时间和地址

  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2月23日 — 28日(8:30—11:30,13:30—16:00)

  地点:招募村所在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

  注:各招募单位联系人及招募流程详见《通州区公开招募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工作方案》。请登录通州卫生计生信息网公告栏查看

  政策咨询:郑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69547455—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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