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房12个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导语 自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以来,很多市民和网民都很关注,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咨询相关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想大家之所想,急大家之所急,搜集了12个热点问题做出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同时,也请您转发给周围需要的亲戚朋友!谢谢!

  自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以来,很多市民和网民都很关注,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咨询相关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想大家之所想,急大家之所急,搜集了12个热点问题做出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同时,也请您转发给周围需要的亲戚朋友!谢谢!

  Q摇号活动是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

  A答:为保证延庆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摇号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摇号工作由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全程监管,摇号活动由北京方圆公证处对此次公开摇号工作依法全程现场公证,同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申请家庭代表进行现场监督,摇号过程全程录像。申请家庭代表通过电话公开报名的方式,选取报名前50名申请家庭代表到场参与活动。根据摇号规则,从签到的前12名申请家庭代表中抽取6名申请家庭代表参与到摇号活动当中。

  Q为什么通知选房对象是选房顺序号前1550号的申请家庭?

  A答:本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房源数量为620套,选房按照房源数量与摇出的对应家庭数量1:2.5的比例纳入选房范围,即第一组选房顺序号1号—1550号(含)。如选房当天对应居室房源售完,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后续申请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Q第二组剩余168套房源如何分配?

  A答:项目总房源的30%(共186套)面向在延庆区重点企业工作的非京籍(第二组)“新北京人”无房家庭,根据《延庆区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登记公告》中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房源如有剩余,未选房申购家庭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选房”。因第二组只有18个申请家庭符合要求,剩余168套房源,由延庆区非农业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延庆区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本市其他区非农业户籍无房家庭(第一组)补充选房。

  Q延庆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出的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在下一个项目(03街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是否还有效?

  A答:延庆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出的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仅限于此项目有效,下一个项目需重新申购。区住建委会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具备申购条件时,适时发布申购登记公告,申购家庭可以网上登记申购。

  Q怎么计算放弃选房的次数,是否摇号后不选房就计入次数?

  A答: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上述情况不包括:摇号未选房,选房后未签认购书。

  Q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申请人的宅基地若遇到拆迁,是否需要退出共有产权住房?

  A答:申请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需签订《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承诺书第四条规定:本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Q 如果婚前一人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但结婚的对象名下有住房,那么两人结婚后,共有产权住房是否要退出?或者是婚前两人都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结婚后是否要退出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A 答:需要退出的。因为共有产权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同时,《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

  Q 一个三口或四口之家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如果10年后孩子成家购买新的住房,是否要退出现有共有产权住房?

  A 答: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所以,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子女成年后作为独立家庭购买新的住房,不影响原家庭持有共有产权住房。

  Q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对象有什么要求,租金是否全归购房家庭所有?

  A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依规出租,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Q 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什么时候可以出售?

  A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Q 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证满5年后出售时,有哪些具体规定?

  A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1.购房人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2.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3.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Q 我的共有产权不动产证满5年后,代持机构优先购买的价格如何确定?

  A 答: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

  (来源:延庆区住建委)

  >>2018年延庆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结果公布!附全装修样板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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