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共有产权房的一些问题解答(你关注的这里都有)

导语 关于北京共有产权房的一些问题这里都有答案了,你可以多看看了解下相关的问题。

  前文推荐:北京共有产权房专题

  关于北京共有产权房的一些问题(一)

  问题1: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请问该条件的依据是什么?

  回答1:本市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民基本住房需求,共有产权住房重点解决中端“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不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建议先通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个人居住问题,待符合条件后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问题2:自住房变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之一是名下无房,其中一点是: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不得申请。想问的是,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是指在北京市内,还是全国范围内?

  回答2: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的家庭。

  (2)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3)有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

  (4)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5)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自行拆除后,方可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6)申购家庭成员在个人诚信记录中记载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限制该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问题3:共有产权房分配,继续采用区域优先,对于新北京人已经出台了30%的长效机制,那么对于户口和工作都在东西城区的无房户,政府是否会有相应的长效机制?

  回答3: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按照目前工作思路,今后会加大自住房供应,各区都应加大供给力度,全市供应计划从每年2万套调整到每年5万套。对于供地不足的中心城区,会在大兴、房山、昌平、顺义等发展新区统筹一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

  问题4:北京集体户口,共产权房子能将集体户口落户吗?孩子出生能上北京户口吗?

  回答4可以落户。

  问题5“共有产权住房”能否网上申请?如果可以网上申请,在哪个页面,怎样流程?如果不可以网上申请,线下应该找哪个单位?

  回答5: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具体申请流程如下: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关于北京共有产权房的一些问题(二)

  问题6:规定上提出有房屋转出记录的家庭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请问这是指在北京的房屋转出记录,还是也包括外地房屋的转出记录?

  回答6:转出记录指北京范围内无房屋转出记录。

  问题7:夫妻双方一方为北京集体户口,一方为非北京户口且异地社保,且育有一名3岁小孩,该情况是否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共有产权房,三口之家是否存在优先?

  回答7: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即可参加申购,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问题8:前两年在市住建委申请了6个自住房项目,现在共有产权房申请审核配售要去区里,那以前申请自住房等侯的时间都是否应该和现在共有产权房的分配衔接延续下来,以作为分配的依据之一?

  回答8:根据自住房管理办法和共有产权住房征求意见稿规定,销售实行项目登记申请制,与是否参加过其他项目申购没有关系。

  问题9:我从小在北京,是北京户口,之前在北京买过房,13年卖掉了,至今无房。为什么现在买不了共有产权房?北京房价这么高,还能买什么政策房?

  回答9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首次购房需求。该情况建议继续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公租房解决基本住房需求。

  问题10:本人未婚年满30岁,无房屋转出记录,也符合其他条件。但未婚妻名下曾有房产转出记录,现在名下无房。若结婚组成新的家庭,按现行规则家庭无转出记录是否无法申请共有产权房?

  回答10:如果按此情况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则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关于北京共有产权房的一些问题(三)

  问题11:本人北京户口,外地有商业贷款,未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北京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在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算首套还是二套 ?

  回答11:按以往政策来看,应该算首套。

  》》北京共有产权房贷款问题解读:可用公积金贷款 再购房需腾退

  问题12:《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限制?

  回答12:《暂行办法》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是为了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回归“房子是用来住的”属性,杜绝炒房人的投资投机需求。

  问题13:如果在北京无住房转出记录,而在其它省市有多套房屋的家庭和首次购房的刚需家庭,享有同等优先权,请问如何保障首次购房(外地有房,北京无房并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首次购房)的刚需家庭的优先权益?

  回答13: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问题14:本人目前工作状态为集体户口在东城,社保缴费在西城,单位注册地址在海淀,实际单位办公地址在房山。这种情况在摇号时除了分配给西城房时是属于第一类,当然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在海淀、房山有房时都不能摇,目前这种方式我认为不合理,为什么是按户口或社保划分区域,不能按单位的实际地址呢?

  回答14:目前工作地认定,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相关部门以您是否在该区缴纳社会保险为审核依据。经了解,现在人力社保部门鼓励各单位在职工工作地申报缴纳社保,您可找单位协商,在您工作单位所在区缴纳社保。

  问题15:单身申请共有产权房有30岁的限制,那非单身的家庭是如何限定的?比如一个家庭,男27,女25,如果结婚了,无未成年子女,且名下均无房产,并且满足所有限购条件,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如果上述情况可以的话,是不是只要结婚就能规避单身30岁的申请限制?

  回答15:非单身家庭对申请人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年龄要求。

  关于北京共有产权房的一些问题(四)

  问题16:共有产权房是否可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统一申请?本人认为这样方便群众知晓信息,而且可以由市里统一管理,使信息更加公开、公正。

  回答16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建设、配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立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具体负责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制定、规划计划编制和指导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问题17:《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请问这个家庭是不是必须有孩子,如果没有孩子,只是夫妻两人算不算家庭?

  回答17:无孩子的家庭可以申请;有未成年孩子的,必须一同申请。

  问题18:《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自办法实施后,未签售的自主型商品房项目转为共有产权房,请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已经开始正式执行,比如未签售的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转为共有产权房是否包含了已申购为摇号的常营自住型商品房项目锦都家园?

  回答18:《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拟近期发布实施。按照政策,锦都家园应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管理。

  问题19推出共有产权房后,自住商品房是不是就没有了?

  回答19: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本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按照原规定执行。本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政府收购的各类政策性住房再次销售的,均按本办法执行。”因此,办法实施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会按照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管理。

  问题20:共有产权房的首付是按照个人所占份额对应的价款计算首付金额?还是按照原有的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计算首付金额?

  回答20:首付比例与商品房一致。产权比例是销售价格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评估价比等因素确定。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首付多少?小编帮你算算共有产权房首付问题

  附:

  申请购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共有产权住房交易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将"封闭管理、循环使用",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严格控制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城六区最大不超过于90平方米;其他区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