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有租房提取事项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指南

导语 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结。

  办理平台:官网

  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点击提取事项右侧的【约定提取管理】,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在“公积金约定提取信息”栏目下,选择“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默认为“月”,系统自动反显“约定下次支付日期”。

  在“收款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下,点击【选择收款账户】,可选择公积金用卡,如申请人希望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公积金用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再次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

  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办理成功。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办理网点查询:官网查询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

  》》北京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北京公租房保租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附官网申请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租房提取】获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入口/材料、无租房发票/租住商品房/多子女家庭/公租房保租房提取流程及额度、租赁合同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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