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些人群可以享受京津冀异地就医无需备案政策?

导语 4月1日后,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发生费用的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北京市相关政策。

  北京市哪些人群可享受津冀就医视同备案待遇?

  答: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超转人员、离休统筹人员、医疗照顾人员津冀就医可视同已做异地就医备案。

  相关政策:

  ✔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北京医保在京津冀区域门诊慢特病就医备案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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