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导语 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答:可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缴费后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即女职工产假工资)等生育保险待遇。
为保障本市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生育需求,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分娩当次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男性不生孩子,能不要生育险吗?
答:不可以。
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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