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后发生退费如何办理?

导语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后,发生退费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退还?

  答: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后发生退费时,医药费用按原渠道退还。

  ▶参保人员在哪些途径可以办理共济备案?

  答:2022年10月15日起,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北京医保共济账户网上备案流程(附官网入口)

  ▶如何理解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答: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按照国家“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保险待遇,只能参保人员本人享受,需实名制就医。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此次改革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北京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以使用医保共济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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