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变更备案的情形有哪些?
导语 本市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本市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外省市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在本市的,可以在上述办理地点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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