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导语 北京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按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三)(四)的医疗费用。

  》》北京医保报销新规定(2022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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