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暂停和恢复供热有没有时限要求?
导语 2022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办理暂停和恢复供暖是由时限要求的。
北京办理暂停和恢复供热有没有时限要求?
答: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30日前提出,与供热单位签订暂停供热协议或恢复供热确认单,并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暂停供热期原则上应为整个采暖期,且至少为一个采暖期。
【拓展内容】
供热单位应为提出暂停供热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用户办理相关手续。
签订暂停供热协议时,用户宜将暂停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基本费一次性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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