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些情形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证?

导语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注销。

  ➤有哪些情形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六)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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