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标准是多少?
导语 面对疫情影响以及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普遍较大,为切实替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加大保障扶持力度,一波更精准、实在、给力的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诚意而至”。
➤北京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标准
对符合细则规定的贷款业务,对贷款企业按照贷款额和实际担保期限给予年化1%的贷款担保费用补助,对于担保费率低于年化1%的,按照实际执行的担保费率予以补助,最长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期限为1年。
☞担保费用补助方式:
首贷担保补助在首贷放款满一年或首贷放款不足一年且全部还款的情况下,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标准进行测算,给予一次性补助。
☞企业申报流程:
企业需在贷款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登记,签订《承诺书》、《告知书》、《授权书》,选择入驻意向银行、入驻意向担保机构和首贷补贴方式,由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入驻意向银行和入驻意向担保机构。入驻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通过金融综合服务网向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反馈授信结果。完成首贷放款后,入驻银行应将符合担保费用补助条件且已授权的企业相关信息经分行审核确认后,通过金融综合服务网提交至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编号、企业划型、是否是首次贷款,以及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起止日期、企业账户信息等。同时,入驻银行将企业名称、借款合同编号、贷款起止日期推送给对应入驻担保机构,由入驻担保机构将委托保证合同编号、担保费率、担保时限、担保费等信息补充完善,提交至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
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入驻银行将上季度符合补助条件的、首贷放款满一年或首贷放款不足一年且全部还款的贷款业务形成汇总表(附件1-5),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时,将上述业务名单推送至对应担保机构,由担保机构补充实付担保费用后,形成首贷担保费用付费汇总表(附件1-6),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收到首贷担保费用付费汇总表后,对符合担保费用补助条件的企业名称和担保费用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拨款通知单,将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在贷款银行的贷款账户,并将资金拨付情况录入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
贷款服务中心通知企业查收财政资金到账信息,并告知企业,如需拨款通知单,可到综合窗口领取。综合窗口向补助企业提供补助信息查询服务。
➤点击查看:
>>《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附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企】可获北京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减免租金/贷款贴息)、各区实施细则、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