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暖气温度低于多少退费?附退费比例

导语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明确了: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采暖用户室内温度未达标,退费比例如何规定?

  答:《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明确了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①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

  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

  ③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退费额如何计算?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和用户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明确了:经供、用热双方共同确认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2.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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