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一站式网点增至315家

导语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对《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且不在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交管部门在前期设立178家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即日起本市交管部门再次推出137家便民服务点,方便市民群众就近一站式完成购车、登记及上牌等手续。截至目前,本市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已达到315家。相关网点信息实时在交管局网站主页公示,市民群众可自行扫码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及办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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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管部门提示:市民朋友请优先选择此次公布的315家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便民服务点可为同品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业务,且无需提前预约

  下一步,交管部门还将进一步持续拓展便民服务点数量,预计9月底前还会有更多便民服务点开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需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入口(指南),上牌指南(产品目录查询),办理地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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