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北京市场租房补贴申领须使用示范合同
导语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7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8月1日起北京市场租房补贴申领须使用示范合同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
•主要内容:
1、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2、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将核验通过的租赁合同上传至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可不再留存纸质住房租赁合同。
3、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但未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家庭,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按上款要求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4、补贴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补贴家庭持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房屋出租人(含单位)无需到场和提供相关材料;补贴家庭承租平房的,出租人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5、补贴家庭未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仍按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实施时间:2021年8月1日起
》》相关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获北京市场租房补贴领取资格查询入口/申请指南、补贴申请标准/流程/材料/条件/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