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单位什么时候办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
导语 2021北京单位应在完成公积金汇缴后于7月31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单位什么时候办理跨年清册核定?
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缓缴状态的单位也应办理。
➤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在规定时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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