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通知
导语 北京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自2020年10月1日起,将苯乙双胍等224种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中调出。调出后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更新时间:2020年9月18日
北京市第一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通知
京医保发〔2020〕24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的三年消化工作,经梳理比对涉及药品近年来的医保费用和采购等情况,现公布第一批调出药品,具体药品品种详见附件。
自2020年10月1日起,第一批调出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请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并做好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用药。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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