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起交强险新规发布实施(附北京地区费率调整表)
导语 银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自9月19日零时起实行。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更新时间:2020年9月11号
9月19日起交强险新规发布实施(附北京地区费率调整表)
内容:银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自9月19日零时起实行。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公告》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
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二是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内容
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北京地区费率调整表
三是规定了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
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