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故快处情形及条件

导语 很多北京的司机朋友在进行事故快处的时候,对事故快处的条件有所疑惑,到底什么条件适用于事故快处?小编收集到了一些资料,来一起看看。

  基本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事故快处办法自行协商解决。

  具体情形

  1.轻微事故(如小面积剐蹭)双方车损很小。

  2.无人员受伤(双方的人员无伤害)。

  3.事故比较简单,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如追尾,并线造成的剐蹭)。

  4.双方已经就地互相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及拍照留存。

  5.事故现场拍照留存。

  6.填写快速理赔协议书,签字认可各留一份。

  不能进行事故快处的情形

  1.车辆无号牌。

  2.驾驶人无驾驶证。

  3.驾驶人饮酒等其他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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