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指南

导语 2020年北京市出台政策,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2020年北京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指南

  惠企措施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

  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银发〔2020〕122号

  办理方式

  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

  请咨询原贷款银行客服。

  办理流程

  以原贷款银行具体要求为准。

  办理材料

  以原贷款银行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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