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中小企业应付利息延期支付申请指南
导语 2020年北京市出台政策,对于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型小微企业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
2020年北京中小应付利息延期支付申请指南
惠企措施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型小微企业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
贷款付息日期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银发〔20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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