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工伤护理费上调多少(附工伤认定流程)

导语 2020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护理费支付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955元的,调整到495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964元的,调整到396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973元的,调整到2973元。

  2020年北京工伤护理费上调多少(附工伤认定流程)

  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955元的,调整到495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964元的,调整到3964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973元的,调整到2973元。

  调整生活护理费所需费用:

  ▼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工伤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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