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小微企业借款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借款人为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30%、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更新时间:2020年7月27日
北京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借款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020年北京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政策全文:点击查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经营状况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北京户籍人员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可申请个人创业小额便捷贷款,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认定材料
1.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现有在职职工花名册;
4.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参照本细则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5.企业与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7.近一年职工工资发放台账;
8.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9.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需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10.其他有关材料。
温馨提示:认定材料需核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有留存材料均需借款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