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按京籍对待适龄儿童在东城区入学办理流程(6类人)
导语 2020年4月29日,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按京籍对待适龄儿童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6类人群子女在东城区入学具体流程如下。
2020年按京籍对待适龄儿童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2020年台胞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的适龄台胞子女(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二)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区台办将在网上进行审核。
(三)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
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
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010-64222788
2020年华侨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父(或母)持有东城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且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在东城区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二)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区侨务部门将在网上进行审核。
(三)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
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
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010-64222788
2020年随军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适龄儿童父(或母)持现役军人证件及东城区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且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在东城区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二)注册后,适龄儿童父(或母)凭信息采集编号于2020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东城区义务教育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等材料,系统将在3-5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三)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
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010-64222788
四、需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或原件照片)
(一)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户口簿本人页
3.非现役军人监护人户口薄首页
4.非现役军人监护人户口薄本人页
5.现役军人监护人军官证(含证件编码及照片的展开页)
(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二)关系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三)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在东城区内租住房屋的需上传:
(1)东城区内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3)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东城区自有住房的需上传: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或母) 东城区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2020年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东城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二)注册后,适龄儿童父(或母)凭信息采集编号于2020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东城区义务教育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等材料,系统将在3-5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三)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
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010-64222788
四、需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或原件照片)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上传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
(注:①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②如适龄儿童全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首页及本人页)
2.关系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租住房屋的需上传:
①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③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有住房的需上传: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二)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东城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上传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
(注:①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②如适龄儿童全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首页及本人页)
2.关系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2020年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 办理对象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聘用单位注册地址在东城区且在东城区实际居住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聘用单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其他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或母)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二)注册后,适龄儿童父(或母)凭信息采集编号于2020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东城区义务教育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等材料,系统将在3-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三)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
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010-64222788
四、需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或原件照片)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地址在东城区且在东城区实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上传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户口簿本人页
(3)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监护人户口薄首页
(4)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监护人户口薄本人页
(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2.关系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在东城区内租住房屋的需上传:
①东城区内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③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东城区自有住房的需上传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或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照片页(含发证机关、证件编号、发证日期的完整页)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信息页(含聘用单位、居住地址、有效期的完整页)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配偶及子女随迁页(需包含适龄儿童信息);
(二)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其他区且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的适龄儿童需上传: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户口簿本人页
(3)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监护人户口薄首页
(4)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监护人户口薄本人页
(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2.关系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或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照片页(含发证机关、证件编号、发证日期的完整页)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信息页(含聘用单位、居住地址、有效期的完整页)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配偶及子女随迁页(需包含适龄儿童信息);
202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在期限内且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且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在东城区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三)注册后,适龄儿童父(或母)凭信息采集编号于2020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陆“东城区义务教育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材料,系统将在3-5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四)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
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010-64222788
四、需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或原件照片)
(一)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户口簿本人页
3.持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的监护人户口薄首页
4.持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的监护人户口薄本人页
(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二)关系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三)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在东城区内租住房屋的需上传:
(1)东城区内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3)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东城区自有住房的需上传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或母)在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在期限内且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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