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间北京关于延期使用部分小客车指标的通告
导语 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10日(含)前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登记手续。
根据目前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市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为避免市民在防控疫情期间聚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防止因防控疫情原因导致小客车指标过期,保障小客车指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的使用期限,具体通告如下:
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10日(含)前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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