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阶梯水价标准价格一览表

导语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36号),本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按照“税费平移”原则,居民、非居民、特殊行业用水户水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36号),本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按照“税费平移”原则,居民、非居民、特殊行业用水户水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联系人:价格处 闫雪刚; 联系电话:66415588-0341)

  北京市居民、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

单位:立方米、元/立方米
用户类别 供水 类型 阶梯 户年用 水量   水价 其中
水费 水资源费改税 污水处理费
居民 自来水 第一阶梯 0-180 (含) 5 2.07 按照《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36
第二阶梯 181-260(含) 7 4.07
第三阶梯 260以上 9 6.07
自备井 第一阶梯 0-180 (含) 5 1.03 1.36
第二阶梯 181-260(含) 7 3.03
第三阶梯 260以上 9 5.03
非居民 城六区 自来水 —— —— 9.5 4.2 3
自备井 2.2
其他区域 自来水 —— —— 9 4.2
自备井 2.2
特殊行业 —— —— 16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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