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水指标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
全市范围内的用水单位,根据法规规定范围分级办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施工性临时用水:
1、书面申请;
2、市(区)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3、市(区)建委出具的开工证及复印件;
4、城市水资源费收据复印件;
5、节水管理部门批复的《北京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查表》;
园林绿化、环卫性临时用水:
书面申请;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同意办理人员意见的,在《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发放《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 。
2、不同意办理人员意见的,应与办理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办理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010-68556810或6811、6812
5、监督电话:68556705、68556955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http://www.bjwate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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