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籍老年人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待遇
办事说明:北京户籍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保障。
津贴标准
高龄津贴: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两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福利和功能
1.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旅游观光线、定制公交等多样化服务专线除外)
2.免费游览市区级政府投资为主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园和景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按优待场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具备银行借记卡功能
4.在养老(助残)服务单位消费,可享受优先、优惠服务
5.具有普通市政交通一卡通的基本功能
6.老年人可以使用养老助残卡作为领取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