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结婚登记办理手续时间材料地点指南(与港澳台居民)
导语 一方为北京户籍居民,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在北京申请结婚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办事说明:
一方为北京户籍居民,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在北京申请结婚登记,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北京市民政局办理。
办理条件
1、婚姻当事人一方为北京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
5、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提供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居民提供
1、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人港澳回乡证及香港身份证。
2、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人港澳回乡证及澳门身份证。
3、台湾当地司法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身份证。
照片
双方共同提交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办理流程
- 1
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 2
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 3
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层东北门)。
电话:96156(24小时人工)65395015(人工)65395016(人工)65395018(人工)65862999(语音)65866660(语音)
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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