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收费事项: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环境保护局水和生态环境管理处
办理地点: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无轨电车114路、118路四道口站下车 
联系电话:68717204
监督电话:68717192
网址:http://www.bj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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