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侵权被判赔500万 涉案不正当竞争

导语 在大家印象中,《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第二部,而实际上两者并无直接关系,《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认为《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识产权,于2013年3月将光线传媒告上了法庭。

  关于《泰囧》侵权被判赔500万,在网络上众说纷纭,究其此事原委,要从人在囧途说起。这与《人再囧途之泰囧》“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下面为你独家解密:

  光线传媒9月24日公告称,9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光线传媒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驳回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光线传媒认为,此判决在多方面存在极不合理状况,故此将坚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非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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