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入学居住地证明材料是什么?

导语 北京朝阳区入学居住地证明材料是我们常说的“四证”之一,是非京籍学生入学需要审核的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正文。

  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北京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居住地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须提供: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屋(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与其他人共有的不属于自有住房。

  2.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

  ▶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发票

  ▶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

  ▶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具体要求: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0年11月1日前签订,至2021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1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

  ▶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须于2020年11月1日前开始,至2021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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