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大兴区天宫院街道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

导语 2018年大兴区天宫院街道非京籍审核细则发布,对五证做出了详细的要求,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父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符合一方受雇于天宫院街道辖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在大兴区区域内就业。均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的2017年1月至今15个月以上连续正常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补缴无效)。

  审核部门:街道社保所(庆祥南路29号i立方小区一楼大厅)

  2.适龄儿童父母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需提供本人2017年1月1日前在天宫院街道域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今的“涉税信息告知书”。

  审核部门:天宫院街道工商所

  3.适龄儿童父母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提供2017年1月1日之前在天宫院街道域内注册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今的“涉税信息告知书”。

  审核部门:天宫院街道工商所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父母在天宫院街道辖区内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区住建、规土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发票;

  2.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18年8月31日前为准);

  3.应提供所在辖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无违章建筑、无群租房证明。

  审核部门:所属社区居委会

  2.适龄儿童父母在天宫院街道辖区内租住房屋的,须2017年4月30日前至今连续在天宫院街道辖区租住,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主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开具出租房的房屋无违章建筑、无群租房证明,历年已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凭证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3.租住单位公房的,相关部门必须开具租住房屋为住宅的证明及公房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租住商用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或平房)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的相关材料。

  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房证明无效。

  审核部门:街道流管办(庆祥南路29号i立方小区708室)

  全家户口薄证明

  审核部门:所属社区居委会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入学规定(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提供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页和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薄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自2017年4月30日起至今,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需连续持有天宫院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必须和实际现住址相一致;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审核部门:天宫院派出所(大庄桥东200米路北)

  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均持有天宫院街道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审核部门:所属社区居委会

  联系方式

  天宫院中里社区咨询电话:50929450

  天宫院中里社区地址:保利春天里6号楼底商外侧

  电话咨询及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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