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细则

导语 为确保广大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平谷区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细则已经出台,结合我区实际有关政策法规也已经公布,。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安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区计划招收小学新生3423人。其中城关地区1920人,48个教学班,班额40人;农村地区1503人。

  二、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服务片小学登记入学。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对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辖区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请。“五证”审核通过后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采集表”,并到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到所在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城关地区的,新平北路以北,金乡路、谷丰路以东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北,金乡路、谷丰路以西到平谷九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林荫街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林荫街以西到平谷七小登记入学。

  三、入学流程

  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在2015年5月1日--5月31日17:00前,访问http://yjrx.bjedu.cn或搜索关键字“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县参加信息采集。

  具体流程:

  (一)信息采集

  监护人按网站提示录入信息,应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未按规定选择区县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注册及信息录入时间一经截止(2015年5月31日17:00前),将不能注册。

  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参加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确认并提交后,须经系统对户籍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签字。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我区参加基本信息采集后,须持“五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办公室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方可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签字。

  (二)入学登记

  家长在6月13—14日(周六、日)带领适龄儿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教委划定的入学服务片就近登记入学。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学校收取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系统学校管理端进行操作。最后确认接收学生,以考试中心审核为准。

  (三)补报登记

  未能及时登记入学的,于6月19日(周五)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平谷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补报登记。

  (四)审核

  考试中心审核学校接收信息。如审核通过,监护人将收到适龄儿童入学通知短信,适龄儿童可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入学通知,按入学通知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四、入学政策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班额不得突破40人。

  (二)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协调解决。

  (三)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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