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条件

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1、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2、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3、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办理材料

(1)“分娩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2)“引、流产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参保人员《结婚证》原件。

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全月办理(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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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材料需要哪些?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流产的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本文为您提供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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