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肝移植术后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就医及审核流程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器官、组织移植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参保人员享有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6号)有关规定,我们确定了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并制定了就医及审核结算流程,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就医和审核结算流程
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申报审批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 名单 就医 审核结算 流程 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
共印1500份

附件1附件2.doc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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