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退休养老金标准

导语 北京2013退休养老金调整之后是多少?2013退休养老金标准是多少?北京2013养老金待遇是多少?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2773元/月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调整养老金,每月至少增加35元

  北京市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继续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倾斜,确保调整额度最大

  本次调整,充分考虑到低于2012年养老金平均水平(2513元/月)的人员,继续实行先按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待遇水平。

  具体调整方式是,按照其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大,但按缴费年限普调和政策倾斜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应超过2773元/月(见下表)。

  

  三、按绝对额分四档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

  在按上述方式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将根据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2012年还首次将绝对额设立了三个档次,2013年在此基础上,将档次继续细分,划分为四档,分别为:30元、50元、70元、90元(见下表)。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每月增加90元,确保他们的调整额度更大,更加有利于整体提高低收入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四、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政策倾斜

  此次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执行倾斜政策,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职的)、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不含退职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773元/月)。北京市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五、向65岁及其以上所有退休人员政策倾斜

  企业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并向特定人群政策倾斜后,如果其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还能再次享受到倾斜政策,而且倾斜的力度历年最高,每人每月能再多拿到9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老金(见下表)。

  

  六、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特殊群体,国家规定他们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此外,这部分人群如果符合65岁及其以上退休人员年龄条件的,仍将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倾斜。

  另外,此次对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增加了120元、110元、100元,调整后,这三类人员的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达每月1330元、1210元、1100元。如按照上述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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